產品質量鑒定工作程序
1、申請人資格要求∶
1)司法機關;
2)仲裁機構;
3 )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門;
4)處理產品質量糾紛的有關社會團體;
5)產品質量爭議雙方當事人。
鑒定內容:
1)對原告、被告房屋主體結構及圍護結構現狀進行全面查勘;
2)對上部主體結構整體傾斜及原、被告房屋相鄰墻體垂直度進行觀測;
3 )對地基基礎進行現場開挖,查明原、被告房屋基礎及地質水位情況;
4 )對被告當年實施地基施工的碾壓機械及位置范圍進行調查、核實;現場進行模擬振動測試;
5)召開專家會專題論證,綜合提出鑒定結論及處理建議;
6)法院依此為依據,對該案件進行公證判決,住戶雙方對此均滿意,有效化解了鄰里矛盾糾紛。